东部公交二分公司布吉龙山片区公交场站租赁招标公告
东部公交二分公司布吉龙山片区公交场站租赁招标公告
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下称招标方)为深圳东部公交下属二级单位,现因业务发展与运营需要,拟在布吉龙山片区公开招标租赁具备可建设充电配套设施条件的地块用作公交场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场地要求
1、地块位置:意向租赁地块位置须位于龙岗区布吉龙山片区。
2、地块面积:8000㎡-10000㎡
3、功能需求:形状规则、方正,适合用作公交场站;具备满足公交大巴安全通行的道路条件,出入场站道路畅通,便利公交车出入,无路况安全性隐患;地块土地性质必须为允许建设用地,满足公交场站配套及充电设施建设条件,不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和基本农田;保证场地使用的唯一性,不存在共用场地的情况;场站出租方需按我司要求负责“三通一平”标准建设,地面硬化水泥厚度≧20CM,标号C30,合理配置场地给排水系统,按我方建设标准配置场站进出口可安装自动道闸系统、约550㎡办公用房(固定建筑),1800㎡直属车间(四条维修地沟、二条修车工位及车间办公室),场站内四个照明灯塔、员工卫生间、化粪池、隔油池、沉沙池各一个。
4、租赁年限要求:原则上场地租赁期在五年及以上。
二、投标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方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
2、投标方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方提供的地块必须具备可建设充电配套设施条件。
4、投标方提供的地块产权清晰无纠纷,投标方需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产权所属及期限。
三、由投标方负责场站设施建设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场站开发、设计、勘探、报建及建设等费用。
四、场地基础设施完全满足第一、3条款要求前提下,土地租赁单价不高于22元/㎡/月(含税价),固定建筑物租赁单价不高于40元/㎡/月(含税)。
五、中标单位须按照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场站租赁管理办法》签订相关合同。
六、以下一至五项所列条件均为不可偏离项目。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请于2020年7月13日17:00前到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报名并索取资料。
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南湾街道布李路鸿欣大厦十楼
联系人及电话:向卫光0755-28707654
七、如有效投标单位为三家或以上,由招标方按照流程开展招标工作,如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视为流标,流标则转为商务谈判。
八、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等资质复印件(核原件),2、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注册经营场所证明,7、所提供场站产权证明(属于业主方,则提供土地产权证;属于转租方,则提供土地产权证复印件(加盖产权所有人公章)及场站租赁合同),8、地块概况。
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分公司
2020年7月3日